
附属国(英文:Subject nation)是在经济,外交和军事方面都受其宗主国控制的半独立国家。作为交换,宗主国会保护他们的安全。宗主国可以在附属界面查看各个附庸国的具体数据。不同类型的附属所用的侧重点不同(如 貿易公司侧重于经济,而
衛戍國则侧重于军事)。所有附屬國(除了貿易公司)都有
獨立傾向,用于展示附属对于宗主国的忠心程度。
当一个国家被另一国完全吞并时或继承,吞并国会继承被吞并国家对大多数类型的附属国的宗主地位。由此可以获得很多原先不能获得的附属国,如封邑和朝贡国。但是被吞并国的被联统国会独立。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所有附屬國獲得以下修正:
![]() |
−6 | 稅收收入 |
![]() |
−3 | 陸軍規模上限 |
![]() |
−6 | 海軍規模上限 |
概览
下表仅为各个附属国类型所产生效果的概览,仍有部分内容因篇幅所限未列在表中,请移步各个附属国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注:上表所列“军事专注”栏表示该类型附属国在军事支出倾向的修正,1.0为正常水平,数值越高倾向越大,反之亦然。
附庸国
- 主条目:附庸国
附庸國是最常見的一種附屬國。其需向宗主上繳一定的
稅收,除非宗主國是商業共和國或宗主国要求則不一定要像某些特定的附屬國那樣轉移
貿易竞争力。雖然附庸國控制著自己的領土和軍隊,他們仍會自動捲入其宗主國的參與的戰爭中。
一个国家可以通过战争手段被附庸。而外交附庸则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附庸国和宗主国为军事同盟; 2.两国关系足够友好(态度 190+)。附庸国不能宣战,并且会主动宣称附近与宗主国敌对的国家的省份。当附庸国的 独立倾向高于 50% 时,附庸国可以向其他国家请求独立支持,并且通过在独立战争中胜利来摆脱宗主国的控制。
当一个国家被附庸超过 10 年,它的宗主国可以通过外交合并的手段来吞并它。
卫戍国
![]() |
只适用于DLC孙子兵法激活时。 |
- 主条目:卫戍国
卫戍国是一种更为军事化的附属国。卫戍国无法被宗主国外交吞并,并且不会向宗主国上缴
金钱。卫戍国拥有额外的
-15% 独立倾向,并且将向宗主国缴纳自己
20% 的陆军上限。
当卫戍国的发展度低于其宗主国的 25% 时,便会获得下列额外修正:
宗主国可以取消卫戍国的地位并且将其变为附庸国。但是这么做的同时,宗主国的 稳定度 -1 并且与该卫戍国的关系会严重地恶化。
仆从国
![]() |
只适用于DLC孙子兵法激活时。 |
仆从国是高度忠诚的自定义的附庸国,拥有 -25% 独立倾向修正外。同时,仆从国也不会因为革命思潮传播导致独立倾向上升。除上述特点外,仆从国与普通附庸国并无区别。当一国的
外交科技达到23级且控制超过1个省份即可被成立。
通常来讲包含海峡两岸在内的任何相邻省份都可以加入至一个仆从国内。第一个所选择省份将自动成为仆从国的首都,省份的 文化也会成为新建的仆从国的主流文化。仆从国跟随其创建者所信仰的宗教。
玩家甚至可以为仆从国自制国旗、国名与地图上的颜色。
仆从卫戍国
![]() |
只适用于DLC孙子兵法激活时。 |
仆从卫戍国由普通的仆从国转换而来,拥有 -40% 独立倾向修正。同时,仆从卫戍国也不会因为革命思潮传播导致独立倾向上升。除上述特点外,仆从卫戍国与普通卫戍国并无区别。当一国的
外交科技达到23级且控制超过1个省份即可被成立。
玩家可以像仆从国一样修改仆从卫戍国的国旗、国名、地图颜色等。
联合统治
- 主条目:联合统治
共主联邦中由占主导地位的国家的君主以个人的名义来统治其他国家。类似附庸国,共主联邦中非主导地位的一方会自家加入宗主国的战争,但区别是被联统国的地位较附庸国明显高出许多,其不会上交自己的收入,并且与宗主国的仅有较少的 +10 关系加成。建立共主联邦时被联统国保有自己的附庸国,但他们的联统国将由宗主国联统。(如伊比利亚大婚,前提是阿拉贡选择保留了那不勒斯作为联统国,这样的话他们会同时被卡斯蒂利亚联统)
和平建立联合统治会发生在:上一任君主死亡,且无合法继承人时。如果这样的话,与该国有联姻且处于同一王朝的国家可能建立联统关系。此外,对该国的王位继承战争也可能在宿敌或合适的继承国之间爆发。
此外,对于那些处于同一王朝且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正统性低(弱宣称)的国家,可以用“王位宣称”的宣战理由来夺取王位。
被联统国可以在建立联统的50年后进行整合吞并或是自然继承。外交上的整合吞并将花费 外交点数。自然继承会自动继承受联统国,但只会发生在君主死亡的时候。自然继承的可能性取决于宗主国的
外交声誉和稳定度、双方是否在同一文化组和受联统国的省份多少。
联合统治会因君主死亡时宗主国的负 威望或被联统国对宗主国负面
态度而终结。如果这样,前宗主国可以以"重建联合统治"的宣战理由向其宣战,用武力来重建联合统治。
有些国家会对没有建立过联合统治的国家获得“重建联合统治”的宣战理由,比如奥地利对波西米亚和匈牙利。
建立联合统治需要两国处于基督教组内。
殖民领
- 主条目:殖民领
殖民领机制是模拟欧洲列强在新大陆遥远的殖民地。游戏中某一国一旦在新大陆拥有超过5个省份则自动成立殖民领。一经成立,殖民领将获得区域内宗主国全部的省份,甚至没有核心的省份或会造成
过度扩张的省份也会转由殖民领控制。
殖民领会基于关税效率向他们的宗主国支付自己的 税收。除此之外他们还会将 50% 的
贸易竞争力转移给宗主国。
在军事上,殖民领亦被视为附庸国,在宗主国开战时同样会参战。此外,殖民领可自由地对新大陆国家或其他国家的殖民领宣战,也可以向宗主国宣布独立战争。
当殖民领成立时,其国旗一半是宗主国的国旗另一半则是所在殖民区域的所属的颜色。举例来说,墨西哥殖民区域是黄旗,东美洲殖民区域则是淡蓝色旗,这一小节的主条目有完整的殖民区域对应颜色表可供查阅。
殖民领类型
游戏中拥有三种不同的殖民领类型:王冠殖民领、特许公司殖民领、自治殖民领,宗主国可在其成立时选择建立哪种类型的殖民领。此外,宗主国也可以通过附属国互动改变其殖民领类型。
王冠殖民领:
- 使用
王冠殖民领政府改革
- 缴纳
30% 陆军上限
- 缴纳
30% 人力
- 缴纳
1% 海军上限
- 缴纳
1% 水手
特许公司殖民领:
- 使用
特许公司殖民领政府改革
- 缴纳
30% 海军上限
- 缴纳
30% 水手
自治殖民领:
- 使用
自治殖民领政府改革
- 缴纳
0.2% 陆军上限
- 缴纳
0.2% 人力
- 缴纳
0.2% 海军上限
- 缴纳
0.2% 水手
特许贸易公司
![]() |
只适用于DLC霸业激活时。 |
(未识别的字符串“commercial enterprise”用于 {{Icon}}
) 特许贸易公司是一种特殊殖民领,请避免与「特许公司殖民领」混淆,只有 英格兰通过英格兰任务释放的
东印度公司拥有此类附属国类型。与普通殖民领不同的是,特许贸易公司的最大政府等级为
王国,且几乎拥有完全独立的外交,同时不占用其宗主国的外交关系。 与普通殖民领相同,特许贸易公司也会缴纳关税,并且将其 50% 的
贸易竞争力转移给其宗主国。
特许贸易公司将会向其宗主国缴纳:
特许贸易公司拥有下列额外修正:
特许贸易公司的宗主国将会获得下列修正:
如果一个特许贸易公司拥有至少 10 个省份,则其宗主国额外获得:
贸易公司
![]() |
只适用于DLC国富论激活时。 |
- 主条目:贸易公司
A trade company is a collection of overseas provinces that exchanges tax and manpower for trade, maritime and production benefits. They are not actually nations.
A province in a trade company gets autonomy-reduced tax income,
sailors,
manpower and
land force limit like a territory, but less autonomy impact on
production income and double the
trade power and 0.5
naval force limit. Additionally,
goods produced remains unaffected by cultural intolerance, religious intolerance is ignored, and the province does not contribute to
religious unity.
Trade companies may be formed by nations that own at least one province in a territory which is on a different subcontinent from their capital and not in a colonial region . They differ from colonial nations in the Americas and Australia in that they are not separate governments, as all territories remain part of the mother country. Provinces in trade company must belong to a territory - adding them to a state will automatically remove them from a trade company, which entails the same -200% goods produced modifier which manually removing one does. Provinces can be added or removed from a trade company at any time, except when the 5-year
goods produced modifier for removal is present.
朝贡国
![]() |
只适用于DLC天命激活时。 |
朝贡国是一种松散的主从关系,朝贡国拥有完全独立的外交权利和领土权利,且拥有宣战权。虽然朝贡国约等于独立国家,但仍然被视为一种附属国,因此无法成为列强。当朝贡国受到进攻时,其宗主国会受到参战召唤(除非进攻方是该宗主国的另一名朝贡国),但宗主国不是必须加入战争。在每一年中,宗主国会索取一定的
金币、
人力或者某一种君主点数。
可以拥有朝贡国的国家只需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朝贡国可通过外交或者战争手段获得,只有与该国接壤的国家才能以外交手段被纳为朝贡国。使用中国皇帝的“强迫朝贡”宣战理由将使得强迫建立朝贡国的战争分数花费 -50%; 满者伯夷的“满者伯夷征服”宣战理由、
马六甲的“马六甲征服”宣战理由将使得强迫建立朝贡国的战争分数花费 -20%。
朝贡国不占用外交关系。朝贡国在1月2日上交贡品。默认的朝贡国贡品为金钱。AI在独立倾向低于50%总是支付贡品。如果朝贡国接受要求上缴贡品,就会提升1信任;一旦拒绝上缴贡品,将降低15信任。
宗主国要求的金钱为朝贡国每年收入的12.5%,人力为朝贡国每年增长人力的25%,要求的君主点数为朝贡国的每发展度*0.03,每33发展度给1点,向下取整。其最高可要求12点君主点数,也就是朝贡国的总发展度大于或等于400。一旦索要的金币少于1或君主点数少于1,宗主国将无法选择这项朝贡。
宗主国与朝贡国双方均可主动放弃朝贡关系,除非双方有停战协议,当停止朝贡时,宗主国与朝贡国间会产生一个单向的为期5年的停战协议,而前朝贡国可立即进攻宗主国。 朝贡国主动放弃朝贡关系时会 -1 稳定度。宗主国被完全吞并时,朝贡国也会被转移,这也会使某些不能主动要求朝贡国的国家拥有朝贡国。
由于朝贡关系比附庸国宽松得多,比你弱小的国家通常会接受朝贡提议。
当A国被B国独立保证或A国是B国的朝贡国时,玩家可以先成为B国的朝贡国,再向A国宣战,这样不会引来B国参战。
大名
- 主条目:日本#大名与幕府
大名是 日本专属的附庸国形式。他们可以与其它大名结盟,也可以向其它大名宣战,唯不能对外国这样做。拥有大名不会占用幕府将军的外交关系,同时幕府也拥有几种对大名的特殊附庸互动。
封邑
封邑 (英文:Appanage)是仅限拥有 法兰西封建制政府改革的国家可启用的特殊附属国。
在游戏开局时,只有 法兰西拥有下列数个封邑附属国:
封邑實際上與 法兰西沒有必然聯繫,如果另一個國家完全吞併了
法兰西,這個國家將成為其封邑的新宗主。
特殊机制
- 所有封邑附属国都会采用特殊的
封邑政府改革。
- 封邑之间可以互相宣战、宣布宿敌、结盟以及王室联姻。
- 只有在宗主国的
王冠领地比例达到至少 50% 时才允许吞并封邑。
- 在一个封邑被吞并后,宗主国会立刻获得
-20% 贵族忠诚度的额外吞并惩罚。
- 封邑的獨立傾向+35。它們將一小部分稅收上交給宗主國,但它們不會受到通常附屬國所擁有的負面修正(減稅收收入、減陸軍上限等)。
- 每擁有一個封邑,貴族忠誠均衡度+2%。
行省
行省 (英文:Eyalet) 是仅限拥有 奥斯曼政府、
现代化奥斯曼政府、
改组奥斯曼政府以及
罗姆苏丹国政府改革的国家可建立的特殊附属国。在正常游戏中,只有
奥斯曼以及
罗姆满足上述条件。在游戏开局时不存在任何行省,但可通过任务及其他手段建立。
行省分为普通行省(英文:Eyalet)与核心行省(英文:Core Eyalet)两种,其区别将会在下文详细论述。
特殊机制
- 所有行省附属国都将采用
行省政府或者
巴巴里行省政府政府改革。
- 所有行省附属国都不占用外交关系。
- 所有行省附属国的政府等级最高可提升为
王国。
- 除正常向宗主国缴纳收入之外,所有行省都将向其宗主国提供人力以及海员,这将直接增加其宗主国的人力以及海员上限。
行省与核心行省
名称 | 缴纳收入 | 缴纳人力以及水手比例 | 缴纳陆军以及海军上限比例 | 是否可加入战争 | 是否可吞并 |
---|---|---|---|---|---|
行省 | 普通附庸国的125% | 20% | 20% | 是 | 否 |
核心行省 | 普通附庸国的150% | 33% | 33% | 否 | 是 |
将行省转化为核心行省
宗主国可通过外交行动「羁縻行省」将普通行省转变为核心行省,从而允许宗主国将其吞并。但是行省仍然有权拒绝这一外交行动。同时,完成奥斯曼任务会将一些行省直接转化为核心行省。
同时,宗主国也可以通过外交行动「授予核心行省自治权」将核心行省转化回普通行省。
建立行省
符合条件的国家可以通过外交行动“提升为行省”讲普通附庸国转变为行省,而通过特殊的宣战理由、任务或特殊事件也可以建立一些新行省。
普通手段
所有允许建立行省的国家同时拥有通过消耗 30 间谍网对一个与该国相邻,且总发展度小于等于 150 的独立国家制造「奥斯曼征服」宣战理由,持续 5 年,使用该宣战理由宣战可在和平条约中将目标国家转化为普通行省。
任务
奥斯曼任务给予了对 也门、
突尼斯、
摩洛哥以及
匈牙利的「奥斯曼入侵」宣战理由,使用该宣战理由宣战可在和平条约中将目标国家转化为普通行省,即使目标国家总发展度高于 150。
特殊事件
在使用「奥斯曼入侵」宣战理由对 马穆鲁克宣战后,控制
马穆鲁克变为
埃及并立刻被转化为核心行省,且不产生任何
侵略扩张。
此外,在 奥斯曼征服一些地区后,也会触发在该地区建立行省的特殊事件,MTTH为12个月,通过这些事件建立的行省将拥有特殊名称。这些事件将检测数个存在于该地区的国家TAG,如果其中至少一个国家不存在即可触发建立行省事件。这些特殊名称行省的建立是将该地区的特定国家重新命名并释放为行省,其国家TAG仍然保持不变,并将获得一个独特的行省标签。所有通过这些特殊事件建立的行省以及对应的国家将列在下表。
行省名称 | 对应国家-行省标签 |
---|---|
匈牙利行省 |
|
卡帕提亚行省 | |
奥地利行省 |
|
北意大利行省 | |
西西里埃米尔国 | |
罗马行省 | |
安达卢西亚行省 | |
突尼斯行省 | |
阿尔及尔行省 | |
摩洛哥行省 | |
阿达尔行省 | |
也门行省 | |
波斯行省 | |
埃及行省 |
|
贸易保护国
(未识别的字符串“trade protectorate”用于 {{Icon}}
) 贸易保护国是一种仅限拥有海权主义、皇家特许状以及不列颠全球贸易政策政府改革国家才可建立的附属国。这种附属国相较于普通的附庸国拥有很高的独立性,与朝贡国类似。
特殊机制
- 额外获得
−10% 独立倾向修正;
- 向其宗主国转移
50% 的贸易竞争力;
- 只能通过外交方式建立;
- 无法被宗主国外交吞并;
- 不会主动加入其宗主国的战争(除非宗主国通过外交方式召唤其加入战争,召唤其加入防御战争将会使得双方关系降低 -50,加入进攻战争则为 -100);
- 不占用宗主国外交关系;
- 可拥有自己的附属国;
- 宗主国无法派遣传教士为其传教;
- 将会向宗主国缴纳等同于普通附庸国的收入,但不受附庸国惩罚;
- 不受外交限制,可自由宣战、结盟、宿敌以及王室联姻;
- 贸易保护国可在不向其宗主国宣战的情况下宣布独立,并受到
-1 稳定度惩罚。
额外修正
贸易保护国拥有下列额外修正:
此外,如果一个贸易保护国拥有超过 200 发展度,则额外获得:
贸易保护国的宗主国将获得:
普罗尼亚
普罗尼亚 (英文:Pronoiar)与世袭普罗尼亚 (英文:Hereditary Pronoiar)是仅限 拜占庭、
罗马帝国以及自建国建立的特殊附属国。这种附属国专注于军事,而在
造核花费与
行政效率上将受到严重惩罚。普罗尼亚不占用任何外交关系,普罗尼亚附属国的统治者去世时,其领土将被其宗主国继承。
拥有下列政府改革的国家可以建立普罗尼亚:
普罗尼亚数量
可同时存在的普罗尼亚附属国的数量有限,可通过下列方式获得:
- +1 :每有 100
陆军上限
- +1 :贵族士官(贵族理念4)
- +1 :陆军荣耀(进攻理念4)
- +1 :全民动员(数量理念1)
- +1 :完成数量理念
- +1 :敲诈勒索(间谍理念7)
- +1 :地方统治(行政理念1)
- +3 :普罗尼亚君主制政府改革
- +2 :改革普罗尼亚体系政府改革
- +2 :“依赖普罗尼亚”修正(通过普罗尼亚的权利任务获得)
- +4 :“依赖普罗尼亚”修正(升级版),通过在普罗尼亚制度的未来事件中选择「我们必须准备好分封更多的领土。」选项获得
建立普罗尼亚
普罗尼亚只能通过「建立普罗尼亚」外交行动建立,只有 附庸国 和 仆从国 可被转化为普罗尼亚。此外,被转化为普罗尼亚的国家的 独立倾向必须低于 15%,且发展度不能超过
100。当一个附属国被转化为普罗尼亚时,其当前统治者将被移除,并立刻创建一个新的统治者,且其
军事能力将提高 4 点,
行政能力将提高 1 点。
在默认情况下,该附属国会被先转化为世袭普罗尼亚,而独立倾向低于 15%的世袭普罗尼亚可通过「收回世袭权」外交行动被转化为可继承的普通普罗尼亚。如果在普罗尼亚制度的未来事件中选择「禁止普罗尼亚世袭。」选项,新建立的普罗尼亚将默认为可继承的普通普罗尼亚。
此外,如果在普罗尼亚制度的未来事件中选择「聚焦继承法。」选项,每有一个普罗尼亚被继承,其宗主国将获得 +5% 王冠领地。
与其他附属国一样,其宗主国可通过「释放普罗尼亚」外交行动给予一个普罗尼亚附属国独立,并受到 -25 威望惩罚,宗主国对该普罗尼亚领土的宣称将被移除。
额外修正
所有普罗尼亚附属国将为其宗主国缴纳:
所有普罗尼亚附属国拥有下列基础修正:
如果在普罗尼亚制度的未来事件中选择「让他们自行解决吧。」选项,普罗尼亚附属国将额外获得:
如果在普罗尼亚制度的未来事件中选择「给他们送去训练有素的将军。」选项,普罗尼亚附属国将额外获得:
如果在普罗尼亚制度的未来事件中选择「为他们提供职业士兵。」选项,普罗尼亚附属国将额外获得:
每拥有一个普罗尼亚,其宗主国将会获得:
-5 陆军上限
- 如果在普罗尼亚制度的未来事件中选择「将普罗尼亚私军整合进我们的军队中。」选项,该修正将会移除
如果宗主国完成将军辖区任务,且陆军规模至少达到 20,宗主国将会额外获得:
文化影响国
独立倾向
每个附属国的独立倾向都在 0 - 100 之间,取决于他们的忠心程度。
- 独立倾向低于 50 的附属国为忠心的,附属国会向宗主国上缴税金或者关税,并且会更加积极地参与宗主国的战争。
- 独立倾向高于 50 的附属国为不忠的,附属国会拒绝向宗主国上缴税金,并且在宗主国的战争中只会消极防守自己的领土。不忠的附庸会寻求其他国家的支持并且与其他国家结盟。如果不忠的附属及其盟友拥有足够的实力,那么它就可能会向宗主国宣布独立战争。
- 独立倾向为 100 的附属国为叛逆的,并且随时可能对宗主国宣战。
独立倾向由以下因素决定:
- 宗主国和附属国的相对军事力量。如果附属国的军队数量等于宗主国的军队数量,独立倾向 +75(这个数值按比例增加:军队数量为宗主国的50%时,独立倾向 +37.5)。
- 宗主国所有附庸国,卫戍国和仆从国的实力的总和越大,独立倾向越高。
- 被联统国,大名和殖民领只考虑它们自己的实力。
- 除此之外,如果附属国受到外国的支持,那么支持独立的国家的军事实力也会被算进独立倾向中,但是其他没有被该国家支持独立的附属国的独立倾向不受影响(除非它们也被该外国支持独立)。
- 基础独立倾向取决于附属国类型:
- +0.25 附庸国、仆从国和卫戍国每点
发展度
- +5 附属国每领先宗主国一级
外交科技
- -0.1 每点正关系(最大 -20),每点负关系 +0.2(最大 +40)
- −5 有
王室联姻
- -50 历史
历史友邦(如波兰和立陶宛,奥地利和匈牙利等)
- +50 历史
历史宿敌(如奥地利和法国)
- +25 宗主国和附属国之前是宿敌(如英格兰宿敌法兰西后赢得百年战争)
- -3 每点
外交威望
- ±0.4 每点信任度低于/高于 50 (信任度为100时,-20;信任度为0时,+20)
- +1 宗主国每点
厌战度导致殖民领的独立倾向
- -50 最近在独立战争中失败(随时间推移减少)
- +0.2 殖民领每点
行政效率
- +0.2 殖民领每点
关税
- −0.5 每点
授予省份的发展度(随时间推移每月减少0.1)
- −5 宗主国为附属国提升省份每点发展度(随时间推移每年减少1)
减少附属国独立倾向的理念和政策:
![]() |
传统 | 理念 | 奖励/野心 | 政策 |
---|---|---|---|---|
-15% | — |
|
— | — |
-10% | — |
|
— |
|
附属国互动
- 所有附属国都可以在附属界面查看。
- 与附属国之间的互动需要DLC
常识,除非特别说明同时需要另一个DLC。
- 与朝贡国的互动需要DLC
天命,因为没有DLC
天命就没有朝贡国。
- 仆从国是一种特殊的附庸国或者卫戍国,具有大多数相同的互动选项。
- 大名也具有大多数和附庸国相同的互动选项;不同的已被标注,他们独有的互动也需要DLC
天命。
- 大部分
独立倾向修正(比如来自事件或者与附属国的互动)每月衰减0.1%。 开关式的独立倾向修正(禁运宿敌、支持忠诚派、赞助军队、派遣顾问或转移贸易力量)则持续到停止该行动为止。关税增减的独立倾向永久持续。
互动 | 附属国 | 需求 | 效果 | 备注 | |||||||
---|---|---|---|---|---|---|---|---|---|---|---|
![]() |
![]() |
![]() |
![]() |
![]() |
(未识别的字符串“commercial enterprise”用于 {{Icon}} ) |
(未识别的字符串“appanage”用于 {{Icon}} ) |
(未识别的字符串“core eyalet”用于 {{Icon}} ) |
![]() | |||
![]() |
![]() |
||||||||||
File:Block settlement growth.png | ![]() |
![]() |
![]() |
![]() |
![]() |
![]() |
不会停止任何殖民者已有的任务。不会阻止对未殖民省份的殖民。 | ||||
File:Change isolationism.png | ![]() |
|
|||||||||
File:Conscript general.png | ![]() |
||||||||||
File:Contribute to capital.png | ![]() |
![]() |
|||||||||
File:Customize subject.png | ![]() |
![]() |
![]() |
附属国是 ![]() ![]() |
更改附属国名称 与/或(对仆从国)它的地图颜色和徽章 | ||||||
![]() |
![]() |
||||||||||
![]() |
![]() |
附属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有至少1个 ![]() |
||||||
![]() |
![]() |
| |||||||||
![]() |
![]() |
附属国 ![]() |
|||||||||
![]() |
![]() |
![]() |
![]() |
![]() |
每年降低1%(每月大约0.1%) | ||||||
File:Force seppuku.png | ![]() |
||||||||||
![]() |
![]() |
在卫戍领的省份上建造一个堡垒,建造费用由宗主国支付 | |||||||||
![]() |
![]() |
![]() |
![]() |
![]() |
核心/宣称与附属国陆地相邻或隔海相邻 | 核心/宣称转移给附属国 | 需要 ![]() | ||||
![]() |
![]() |
![]() |
![]() |
![]() |
![]() |
省份与附属国陆地相邻或隔海相邻 | 需要 ![]() | ||||
![]() |
![]() |
||||||||||
![]() |
![]() |
![]() |
![]() |
![]() |
已接纳至少 ![]() |
|
需要 ![]() | ||||
![]() |
![]() |
![]() |
![]() |
![]() |
![]() |
需要 ![]() | |||||
![]() |
![]() |
![]() |
![]() |
![]() |
|||||||
![]() |
![]() |
![]() |
|
||||||||
File:Press sailors.png | ![]() |
![]() |
|||||||||
![]() |
![]() |
需要 ![]() ![]() | |||||||||
![]() |
![]() |
附属国 ![]() |
领导人能力可以选择4/2/2、2/4/2或2/2/4 | ||||||||
File:Return land.png | ![]() |
||||||||||
File:Sacrifice heir.png | ![]() |
||||||||||
File:Sacrifice ruler.png | ![]() |
||||||||||
![]() |
![]() |
![]() |
不能转移 ![]() | ||||||||
![]() |
![]() |
附属国处于战争中 | |||||||||
![]() |
![]() |
||||||||||
![]() |
![]() |
(宗主国)与附属国 ![]() |
|||||||||
![]() |
![]() |
(附属国)处于和平状态,对目标有宣战理由且与目标没有休战协议。 |
|
||||||||
![]() |
![]() |
||||||||||
![]() |
![]() |
开发附属国的省份
![]() |
只适用于DLC人权激活时。 |
![]() |
只适用于DLC常识激活时。 |
宗主国可以为附属国建造建筑,从而减少他们的独立倾向。使用点数为他们提高省份的发展度同样也可以降低他们的独立倾向,但这只是一时的效果,长远角度来看由于你提高了附属国的发展度,这会使其未来的独立倾向更高。
战略方针
![]() |
只适用于DLC孙子兵法激活时。 |
宗主国可以为它的附属国设定战略方针,这将决定附属国在战争中的表现。如果附属国拥有超过 50% 独立倾向,它们将始终被设置为消极。
焦点 | 特性 |
---|---|
无焦点 | 附属国会自行决定战略部署。 |
支援 | 附属国会跟随友军并且避免单独行动。 |
进攻 | 附属国将独立寻找战机,且不会跟随友军 |
消极 | 附属国会待在自己的领土上并避免战斗。 |
防御 | 附属国会待在友方领土上但不会主动进攻。 |
围城 | 附属国将避免战斗、专注于围城。 |
备注
1444年开局时存在的附属关系
附庸国
宗主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朝贡国
开局拥有 朝贡国附属关系的国家只有
大明、
满者伯夷和
阿瓦。
- 参见:大明
- 参见:满者伯夷
- 参见:阿瓦#参考资料
大名
开局拥有大名附属关系的国家只有 足利家。
- 参见:日本#大名列表
被联统国
卫戍国、殖民领、仆从国
1444年开局时并没有这三种附属国,但随着游戏过程它们可以出现。
封邑
开局时 法兰西拥有
阿马尼亚克、
奥弗涅、
波旁、
富瓦和
奥尔良五个封邑。